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殖民地联合会章程摘要

文章 胡志明 · 1921 · 461字
本文摘录了殖民地联合会的章程,阐明其团结殖民地人民、研究政治经济问题的宗旨,规定会费及会员权益。文中列出了包括阮爱国在内的执行委员会代表名单,并提供了入会申请地址,旨在动员殖民地民众参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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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摘要 第二条——本会的宗旨是团结并指导目前居住在法国领土上的所有殖民地人民,以:向殖民地人民阐明法国各方面的情况,旨在团结他们;讨论和研究殖民地的所有政治和经济问题。 第四条——所有会员必须每三个月缴纳一次会费,金额为9法郎。 第十条——所有会员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向本会总部写信,要求本会专门为其会员提供的各项利益。 第十三条1)——本会随时准备帮助和救济所有已加入本会的各团体会员。 第十四条2)——在现有财力范围内,本会可以向所有会员提供与殖民地生活有关或专门维护殖民地利益的报刊和资料。 执行委员会: 代表: 印度支那:阮爱国(修相师) 留尼汪岛:巴基索(律师) 达荷美:M.布朗库瓦(律师) 瓜德罗普:让·巴蒂斯特(商人) 安提瓜群岛:莫朗德(商人) 马提尼克:蒙内斯文(商务代表) 圭亚那:奥诺良(主任,红十字会主任) 同胞们请向蒙内斯文(巴黎第五区瓦莱街9号)或阮爱国(巴黎第十七区孔波涅巷9号)提交入会申请。 法文资料,副本存于胡志明研究院。 1), 2) 上述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有副本,但编号为第十五条和第十九条,各条内容均相同(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