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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非农民

文章 胡志明 · 1924 · 3181字
本文剖析法国殖民统治下北非土地制度的变迁。指出原住民基于伊斯兰教的集体土地所有制被殖民者通过暴力、法律诡计及高利贷彻底破坏。大量土地被投机者、种植园主及官僚掠夺,导致农民陷入极度贫困与债务奴役。文章揭露了殖民剥削的残酷本质,呼吁无产阶级团结北非农民共同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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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非居住的各民族中,只有柏柏尔人知晓私有制原则,但他们仅占阿尔及利亚人口的三分之一左右,以及该殖民地可耕地面积的十四分之三左右。 突尼斯人、阿尔及利亚阿拉伯人和摩洛哥人的土地关系,总体上建立在原始共产主义的基础之上:根据伊斯兰教经典,土地属于上天,人只拥有通过自己的劳动从中获取之物的使用权。因此,土地归公社所有,不得被征收。每个人都会分得一块土地,并有权使用这块土地的全部产品。但他不得购买他人的土地,也不得出售自己的土地。当持有该土地的人去世时,土地便重新归公社所有。这种集体所有制形式在阿尔及利亚被称为“阿什”,在突尼斯和摩洛哥被称为“哈布”。 法国的殖民统治破坏了原住民的集体性,取而代之的是赤裸裸的掠夺。 在通常作为入侵开端的暴力与破坏之后,北非农民开始发现自己遭到投机者、冒险家和高利贷者,总之,是宗主国一切渣滓的进攻。殖民者最终成为胜利者,而原住民不得不顺从地屈服于他们,并将土地让给他们。 1848年,阿尔及利亚首次遭受了这种“文明人”进攻的压力。那是13,500个威胁巴黎城市的穷苦人,以及首都工厂无法容纳的人。除了免费的旅费和住所外,他们还获得了牲畜、预付款、种子、劳动工具,以及从阿尔及利亚农民手中夺取的4到12公顷土地。 1870年后,安达卢西亚移民也扮演了同样的殖民者角色。当然,他们比第一批人更值得尊重,但他们对当地农民的危险性并不亚于前者,因为他们分得的所有土地都是从当地农民手中夺取的。随后,越来越多的贪婪殖民者出发,在阿拉伯人的破产中寻找幸福。 殖民地人民通过多种方式破产:通过保护国政府的“行政法律”,通过地主个人的行为,以及通过已成为殖民制度支柱的原住民团体的活动。 仅在阿尔及利亚和突尼斯,正式的殖民制度就从原住民农民手中窃取了约:160万公顷原本由农民使用的土地,270万公顷公有森林,80万公顷公有土地。 摩洛哥刚被瓜分不久,就有54.5万公顷土地被掠夺。 对原住民的掠夺进行得令人目眩神速,且规模骇人听闻。 1870年,殖民者的土地被一次性没收了50万公顷。从1895年到1910年,阿尔及利亚的19.2万公顷土地转入了法国人手中。从1919年到1923年,殖民制度从摩洛哥人民手中夺走了72,700公顷土地。 为了侵占土地,法国殖民制度时而使用诡计,时而使用武力。阿尔及利亚的柏柏尔人和阿拉伯人被驱赶到山区和丘陵地带。就这样,从合法主人手中被剥夺的土地,落入了欧洲殖民者之手。 对于突尼斯人,人们通常使用如下诡计:25块突尼斯人的田地组成一个集体哈布(habu)。耕种这些土地的农民享有部分收成,其余部分用于社会福利、教育、建房、通讯设施以及其他具有集体意义的企业。 集体哈布不能用于个人,但可以在一个集体企业转移到另一个集体企业,因为这是出于公共利益。后来,总督府每当需要夺取原住民的土地给种植园主时,总是以公共利益为借口。例如:一位记者兼种植园主,看到原住民拒绝卖地给他,而他又想买下这些地,便去找他的朋友——该省的领事。此人立即颁布法令,以公共利益为由征收该土地,将原住民赶出那片土地,并转给他的朋友。 这种殖民制度给贫穷的法国农民带来了什么利益?没有!只有肮脏的政治家、贪婪的商人和大资本家从中获利。 大型种植园公司占据着广袤的土地,目的并非使其产生效益,而仅仅是为了投机。日复一日,它们使原住民破产,吞并小殖民者,甚至欺骗政府。例如:日内瓦公司占据超过20,000公顷;哈布拉和马斯特公司:24,000公顷;法阿公司:90,000公顷;全阿尔及利亚公司:10,000公顷;马克西公司:100,000公顷。 在突尼斯,55位法国种植园主占据355,000公顷土地,另外30位种植园主占据160,000公顷森林。 商业地产公司占据了卡萨布兰卡、拉巴特和马达加斯加地区的大部分土地。其次是摩洛哥法国总公司。这家公司以每公顷20到30法郎的价格从原住民手中购买土地,并在短时间内以1,000到1,200法郎的价格转售,在几个月内获利高达858,000法郎,而最初的资本为100万法郎,且仅使用了其中四分之一。 一名法国国会议员在甘里获得了铁矿开采权。他以1000万法郎的价格将其转卖给一家公司进行开采。拥有该矿区土地的当地农民,每年仅能领取112.5法郎的土地租金。 一名法国律师指派其下属以20法郎的价格购买土地作为私人财产。这些土地位于公共荒地之间。鉴于当地土地界限不清,他们的法律代理人制造了诸多麻烦,并将农民卷入极其昂贵的边界划分诉讼中。诉讼费用高昂,以至于贫困的农民最终不得不卖掉自己的土地,因为诉讼已耗资11,000法郎。这位律师凭借20法郎和一点欺诈手段,成为整个村庄的主人,而农民们甚至感到幸福,因为他们未被驱逐出这片土地,并被允许以奴隶的身份继续劳作。 此类情况在殖民地屡见不鲜,我们还能举出许多同样丑恶的例子。 地主们深知,当地居民始终担心被征收。因此,当他们想要侵占土地时,便利用征收法作为吓唬人的手段。当地居民自然宁愿以极低的价格出售土地,也不愿让行政当局突然使其破产。 地主们偶尔还会利用“战略要点”。他们占据那些可能建设国家工程的地方:火车站、道路、仓库和市场。当政府想要建设其中一项工程时,必须全额支付现金,因为它可以征收并驱逐当地居民,但不敢触碰殖民者的财产。 就这样,投机者左右逢源,大发横财。 殖民地农民的情况如何?真是惨不忍睹。很难说他们中谁被剥削得更厉害:是印度支那的安南人,刚果或塞内加尔的黑人,还是北非的当地居民? 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点: 1- 他们全都被迫沦为驮兽般的处境。 2- 他们不仅被征服者剥削,还被当地人剥削:那些出风头的人、那些强盗,如果没有这些人,就不可能有外国的统治。 官员、官僚、新兴资产阶级和当地高利贷者完成了白人强盗的掠夺工作,农民如果逃脱了这群人的枷锁,又会落入另一群人的手中。 被赶出那些灌溉充足、肥沃的田地,挤在狭窄的平原和荒凉的山林地区,那些殖民地的农民生活在可怕的贫困之中。他们中即使还剩下小块土地的人,也很快被永久剥夺。无论是以货币还是实物计算的借贷利率,其掠夺性令人难以置信:从20%到200%(欧洲人放贷取息20%,犹太人35%,卡宾人75%,莫达比特人80%,在偏远地区高达200%)。这种掠夺形式被称为ranhia。由于利率过高,农民永远无法还清债务。此时,放贷者前来占据田地,成为camétxát,而原来的主人则沦为camét。Camét继续耕种自己的土地,但必须向新主人缴纳五分之四的收成。 殖民掠夺制度竭尽全力使农民无法生存。以建立农业信贷为借口,实际上只服务于那些腰缠万贯的富人,当局还对借款人额外征收10%的附加费,如果没有这笔费用,借贷负担已经过重。森林属于国家所有,砍柴者被推向饥饿死亡。牧民没有牧场,被迫出售牲畜并彻底破产。畜牧业被征税,每个本地居民的牲畜头数需缴纳半法郎至一法郎的税。 山区居民被国家机构包围,其边界极其随意,生活窒息。如果在森林中,儿童走在铁轨上,或者羊只越过边界,立即会被纠缠并处以罚款。1909年,在阿尔及利亚有28,527起侵犯森林的罚款案件,其中13,451起是取草,7,098起是取木。1910年,阿尔及利亚人因这些事缴纳了540,000法郎的罚款。 不仅如此。北非农民还必须为种植园主看守森林,消灭欧洲人田地里的蝗虫,为官员和公务员无偿搬运,履行警察职责以保护剥削者和压迫者的不动产。 被高利贷压迫;被社会弊病耗尽精力:1907年,卡萨布兰卡市只有六家酒馆,1913年有161家酒馆,感化院、梅毒病、肺结核病也如此发展;因持续的苦役而精疲力竭;因频繁的饥荒而丧失体力,北非朋友们正走在垂死之路上。高死亡率是一个证明。如果觉醒的无产阶级不前来拯救他们脱离这种怪物的“文明”,北非人将从地球上消失。 阮爱国 《国际农民杂志》,俄语,1924年第3、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