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仁慈的殖民法官
文章 胡志明 · 1922-12 · 881字
本文批评法国殖民政府任命有丑闻记录的卢卡斯和奥布朗为法官。卢卡斯因多哥事件受责仍获晋升;奥布朗在几内亚包庇杀人犯、敷衍调查,却获任达喀尔总检察长。作者讽刺殖民司法腐败,指出土著命运掌握在不可靠的殖民者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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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2年10月10日的指令中,政府执行了关于任命殖民法官的条例。在这些被任命者中,我们看到了卢卡斯先生和奥布朗先生的名字。
有必要简要回顾这两位法官的履历。
卢卡斯先生是前法属西非检察官,曾在近期多哥发生的麻烦事件中被提及。在新闻公报中,殖民部长不得不宣布:“调查已确定卢卡斯先生参与了该事件,这给司法机构带来了非常沉重的责任。”
也许是为了奖励他参与这一丑闻,卢卡斯先生被任命为法属赤道非洲上诉法院院长。
至于奥布朗,他的履历更简单,也不那么出名。1920年,一名姓杜格里(Duigri)的法国人,是位于几内亚康坎(Conakry)的皮鲁特克斯(Payrutex)公司的职员,去狩猎。他打中一只鸟,鸟掉进了河里。一个小孩跑过。杜格里抓住小孩扔进河里,并命令必须找到那只鸟。河水很深,水流湍急,小孩不会游泳,淹死了。受害者的父母向当局提起诉讼。杜格里被地区指挥官传唤。他同意向痛苦的家庭支付100法郎以掩盖此事。
不幸的父母拒绝了这种卑鄙的和解方式。愤怒的指挥官站在他这位杀人的同胞一边,威胁如果坚持要惩罚杀人犯,就将这对夫妇投入监狱,随后,总的来说,这件事被掩盖了。
然而,有一封匿名信将此事报告给了达喀尔(Dakar)的总检察长。最高法院指派当地检察官奥布朗进行现场调查。奥布朗先生到达康坎,晚上住在火车站站长家里。第二天,他住在地区指挥官助理德·拉瓦利(De Lavalie)先生家,然后离开了,甚至没有开始调查。这并没有阻止奥布朗先生得出结论,认为那封信具有诽谤性质。殖民联盟将此事报告给《人权与公民权联盟》(1921年12月22日),但也许该联盟认为此事并不那么轰动,因此懒得关心。
在访问康坎之后,奥布朗先生在等待晋升期间,仍安于其职位,接受他的朋友德·拉瓦利先生赠送的嫩母鸡和几袋土豆。
正如你们所见,奥布朗先生确实配得上……他本国政府的“正当”奖励——被任命为达喀尔共和国总检察长。
随着达克罗(Dacro)、博当(Bodong)、奥布朗和卢卡斯等人的出现,可以说,最高文明命运以及殖民地土著人民的命运,都掌握在可靠的手中。
阮爱国
《人道报》,1922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