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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草案

文章 列宁 · 1900-01-01 · 769字
本文规定了国外“社会民主党人”小组与俄国《火星报》小组基于共同观点缔结同盟,明确双方在书报出版、发行及筹资等方面的互助义务,并规定了国外代表职责及通讯投递规则。
社会民主党人小组火星报曙光劳动解放社列宁同盟出版筹资克鲁普斯卡娅无产阶级革命
列宁-> 《列宁全集》-> 第4卷   1.国外“社会民主党人”小组同俄国出版《曙光》文集和《火星报》的小组鉴于双方的基本观点相同、实际任务一致,决定缔结同盟。   2.两个小组在以下两方面全力互相支援:   第一,在出版书报方面。“劳动解放社”直接参加《曙光》文集和《火星报》的编辑工作 [注:参加的条件由专门协议[89]另行规定。];   第二,在运送和发行书报、扩大和巩固革命联系以及筹集资金方面。   3.“社会民主党人”小组和《火星报》特派员是《火星报》小组的国外代表。   4.国外寄给《火星报》小组的邮件,可按“社会民主党人”小组的地址投递。如国外有《火星报》小组的组员,则所有通讯稿都应寄给他。如果在国外没有任何《火星报》小组组员,则由“社会民主党人”小组和《火星报》特派员负责这一事务。 载于1940年《无产阶级革命》杂志第3期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4卷第353页   注释:   [89]下面的文件可能就是这里谈到的专门协议:   “1.《曙光》文集和《火星报》由俄国社会民主党人小组出版和编辑,劳动解放社参加编辑工作。   2.在编辑技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编辑部应把一切原则性的和具有特别重要意义的文章通报劳动解放社所有成员。   3.劳动解放社成员参加一切编辑问题的表决。当他们在编辑部所在地时,就亲自表决;当把文章通报他们时,采用书面方式表决。   4.编辑部同劳动解放社发生意见分歧时,必须全部刊登劳动解放社的或其每个成员的不同意见。   5.本协议只应公布第1项。   1900年10月6日”   这个文件是打字稿,没有标题和签字。封套上有娜·康·克鲁普斯卡娅写的字:“早期文件。关于出版《曙光》杂志和《火星报》的合同。”文件存于苏共中央马克思列宁主义研究院档案馆。——292。